释义 |
法律分析: 招标被别人抢标可以与招标单位进行沟通,要求对抢标行为进行调查和处理,发现违规情况,可以向相关监管机构提出异议,要求重新评估或取消该次招标。抢标行为涉及违法行为的,可以提起诉讼。《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六十条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可以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内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投诉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 就本条例第二十二条、第四十四条、第五十四条规定事项投诉的,应当先向招标人提出异议,异议答复期间不计算在前款规定的期限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