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判三缓四的意思就是,判处三年有期徒刑,但是在监狱外执行,执行期限为四年,只约束相对的自由,例如不得离开本地区,定时到指定的地点汇报改造思想等。缓刑是针对犯罪的罪行影响较小,社会危害性不大等法定情节,在监狱外服刑有利于本人改造的情况下,实施的一种刑罚。在四年期间没有任何违法犯罪行为,则不用再到监狱执行三年有期徒刑,但是在缓刑期间,他有任何违法犯罪行为,将取消缓刑,重新收监开始执行三年有期徒刑。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 第一百零七条 被处罚人不服行政拘留处罚决定,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可以向公安机关提出暂缓执行行政拘留的申请。公安机关认为暂缓执行行政拘留不致发生社会危险的,由被处罚人或者其近亲属提出符合本法第一百零八条规定条件的担保人,或者按每日行政拘留二百元的标准交纳保证金,行政拘留的处罚决定暂缓执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七十五条 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应当遵守下列规定:遵守法律、行政法规,服从监督;按照考察机关的规定报告自己的活动情况;遵守考察机关关于会客的规定;离开所居住的市、县或者迁居,应当报经考察机关批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