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未满十八周岁能继承房产吗 |
释义 | 可以继承房产。自然人的民事权利能力始于出生,终于死亡。未满十八周岁的人一般不是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但其有民事权利的能力,享有继承权,能够继承被继承人的遗产。且民事行为能力人和民事权利能力不是一个性质,不能相混同。在涉及继承遗产时,胎儿视为视为具有民事权利能力。未满十八周岁的人更应当享有继承权。 一、胎儿死亡的时间对继承有什么影响? 遗产分割时,应当保留胎儿的继承份额。胎儿出生后死亡的,由其继承人继承;如胎儿出生时就是死体的,由被继承人的继承人继承。 由于自然人的民事权利能力因出生而取得,未出生就不具有民事权利能力,但胎儿出生后即成为民事权利能力主体,因此,为保护未来民事主体的利益需要对胎儿的利益加以保护。 二、继承遗产的分配原则是什么 1、同一顺序继承人分配均等的原则; 2、照顾生活有特殊困难又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的原则; 3、保留胎儿的继承份额的原则; 4、继承人协商同意,也可以不均等的原则; 5、其他原则。 6、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十六条涉及遗产继承、接受赠与等胎儿利益保护的,胎儿视为具有民事权利能力。但是,胎儿娩出时为死体的,其民事权利能力自始不存在。 第一千一百五十五条遗产分割时,应当保留胎儿的继承份额。胎儿娩出时是死体的,保留的份额按照法定继承办理。 第一千一百三十条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 对生活有特殊困难又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 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 有扶养能力和有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 继承人协商同意的,也可以不均等。 三、民法典规定胎儿继承遗产的种类有哪些 未出生的胎儿可以继承遗产。我国《民法典》规定,涉及遗产继承、接受赠与等胎儿利益保护的,胎儿视为具有民事权利能力。但是,胎儿娩出时为死体的,其民事权利能力自始不存在。遗产分割时,应当保留胎儿的继承份额。胎儿娩出时是死体的,保留的份额按照法定继承办理。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十六条涉及遗产继承、接受赠与等胎儿利益保护的,胎儿视为具有民事权利能力。但是,胎儿娩出时为死体的,其民事权利能力自始不存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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