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房贷谁还房子就归谁吗 |
释义 | 房贷谁还房子不是就归谁,二者没有关联。 房子的归属是根据当事人有无权利,如果是夫妻共同购买,则属于夫妻共同共有。房贷提前还完后银行是否还收违约金取决于贷款合同的约定,合同内约定了违约金的,应当支付。 商品房按揭贷款的基本条件如下: 1、借款人具有稳定的职业和收入,信用良好,确有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 2、所购住房座落在城镇(包括市区、县城、大集镇)且原则上为借款人现居住地或工作、经商地; 3、已与开发商签订了《商品房买卖合同》,根据个人信用情况,并已支付了银行规定的首付款比例,最低为30%以上; 4、贷款金额根据借款人的信用情况、职业、教育程度、还款能力、所购住房变现能力等情况确定; 5、同意先办理预购商品房抵押登记,并承诺在所购买的住房竣工并取得房地产权证后,以购买的住房作贷款抵押且重新办理抵押登记手续。 房贷须提供的资料如下: 1、申请人和配偶的身份证、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3份(如申请人与配偶不属于同一户口的需另附婚姻关系证明); 2、购房人与公司签订的《商品房房买卖合同》; 3、房价30%或以上预付款收据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4、购房人收入证明(银行提供,置于售楼处); 5、借款人为法人的要携带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执照》、法定代表身份证明书、财务报表、贷款卡。若是股份制企业,还需提供公司当带技术章程、董事会同意抵押证明书; 6、开发商的收款帐号1份。 综上所述,房贷谁还房子不是就归谁,如果该房产的购买时间是发生在双方结婚以后,就属于夫妻双方的共同财产,与谁还房贷没有关系,因为在婚姻存续期间用于还房贷的钱也属于夫妻共有财产。也就是说,确定该房产是否属于夫妻共有财产和个人财产,不能用还款方式来确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第一千零六十三条 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 (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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