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2022年广州开4停4并没有取消。 根据广州市政府发布的《关于非广州市籍中小客车通行管理措施的通告》可知:自2018年7月1日零时起,非广州市籍中小客车(含临时号牌车辆)驶入本市限行区域内,连续行驶时间最长不得超过4天,再次驶入须间隔4天以上,且该通告自2018年起开始实施,有效期为5年。 非广州市籍中小客车驶入广州市中心区连续行驶时间最长不得超过4天(自然日),再次驶入须间隔4天(自然日)以上 具体的管理措施如下: 1、连续四天或者中间空一至两天进入限行管控范围内,可停驶或未进入管控范围四天后,在第九天可以驶入管控范围; 2、连续三天或者中间空一天驶入管控范围内,可停驶或未进入管控范围四天后,在第八天可以驶入管控范围; 3、连续两天驶入管控范围内,可停驶或未进入管控范围四天后,在第七天可以驶入管控范围; 4、只在第一天驶入管控范围内,停驶或未进入管控范围四天后,在第六天可以驶入管控范围。 法律依据: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条 机动车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关于道路通行规定的,处警告或者二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罚款。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处罚。 第八十八条 对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的处罚种类包括:警告、罚款、暂扣或者吊销机动车驾驶证、拘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