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二条的内容是怎样的 |
释义 | 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二条的内容是: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对于报案、控告、举报和自首的材料,应当按照管辖范围,迅速进行审查,认为有犯罪事实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时候,应当立案;认为没有犯罪事实,或者犯罪事实显著轻微,不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时候,不予立案,并且将不立案的原因通知控告人。 一、经侦证据不足还能立案吗 公安机关应当是先立案,再进行侦查。公安机关对于报案、控告、举报和自首的材料,会按照管辖范围,迅速进行审查,认为有犯罪事实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时候,应当立案。认为没有犯罪事实,或者犯罪事实显著轻微,不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时候,不予立。 二、现在盗窃罪没有证据可以立案吗 没有证据证明是盗窃的,不能立案。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对于报案、控告、举报和自首的材料,应当按照管辖范围,迅速进行审查,认为有犯罪事实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时候,应当立案;认为没有犯罪事实,或者犯罪事实显著轻微,不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时候,不予立案,并且将不立案的原因通知控告人。控告人如果不服,可以申请复议。 三、公安局不予立案可以直接申请复议 对于当事人的举报,公安机关不予立案的,当事人可以向公安机关的上级机关或者同级政府机关申请行政复议。《刑事诉讼法》规定,公安机关对于报案、举报的材料,应当按照管辖范围,迅速进行审查,认为没有犯罪事实,或者犯罪事实显著轻微,不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时候,不予立案。控告人如果不服,可以申请复议。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二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对于报案、控告、举报和自首的材料,应当按照管辖范围,迅速进行审查,认为有犯罪事实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时候,应当立案;认为没有犯罪事实,或者犯罪事实显著轻微,不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时候,不予立案,并且将不立案的原因通知控告人。控告人如果不服,可以申请复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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