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徐州户口迁入条件 |
释义 | 徐州实行鼓励购房的户口准入政策,要求购买75平方米以上的商品房并居住,可办理产权所有者及配偶、子女3人的户口。购买二手房需面积75平方米以上,需原户籍人员全部迁出后才能办理入户手续。申请迁移需提交房屋产权证、土地使用证、居民户口簿和身份证等材料。办理地点包括徐州市翟山派出所、铜山县公安局毛庄派出所等。建议先微信线上申请受理,提供预约、审批查询、户籍业务办理等服务。 法律分析 徐州实行鼓励购房的户口准入政策。 1.在徐州市区购买商品房建筑面积75平方米以上(本市非徐州市区人口在徐州市区购买60平方米以上、在市新城区管委会辖区购买商品房不受面积限制),取得房屋产权证并实际居住,办理产权所有者及配偶、子女3人的户口。 2.在徐州市区(含新城区)购买二手房建筑面积75平方米以上,在原户籍人员全部迁出后,参照购买商品房的条件办理入户手续。每套商品房(含二手房)5年内只能享受一次购房落户政策。 公民因购买商品住房申请迁移的,应当向迁入地公安机关提交以下材料: (一)所购房屋的产权证; (二)所购房屋的土地使用证; (三)迁移人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 结语 徐州市实行鼓励购房的户口准入政策,对购买商品房或二手房的市民提供了便利。购房者需满足一定面积条件,并在购房后实际居住,才能办理户口迁入手续。购房者需准备相关材料并前往指定派出所办理。此外,建议市民先通过微信线上申请受理,以减少不必要的麻烦。户口迁移、新生儿申报等相关业务也可在线上申请办理。详情请咨询相关派出所或查阅指南。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2018修正):第六章 经费保障 第四十三条 学校的学生人均公用经费基本标准由国务院财政部门会同教育行政部门制定,并根据经济和社会发展状况适时调整。制定、调整学生人均公用经费基本标准,应当满足教育教学基本需要。 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可以根据本行政区域的实际情况,制定不低于国家标准的学校学生人均公用经费标准。 特殊教育学校(班)学生人均公用经费标准应当高于普通学校学生人均公用经费标准。 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2018修正):第八章 附 则 第六十一条 对接受义务教育的适龄儿童、少年不收杂费的实施步骤,由国务院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2018修正):第六章 经费保障 第四十四条 义务教育经费投入实行国务院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根据职责共同负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负责统筹落实的体制。农村义务教育所需经费,由各级人民政府根据国务院的规定分项目、按比例分担。 各级人民政府对家庭经济困难的适龄儿童、少年免费提供教科书并补助寄宿生生活费。 义务教育经费保障的具体办法由国务院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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