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工程建设支出款超过预算。要做好投资控制工作,进一步加强投资估算、初步设计概算、工程量清单编制、招标控制价或标底确定、洽商变更、工程结算等关键环节控制,切实防止超概算。设计概算是工程造价在设计阶段的表现形式,但其并不具备价格属性。因为设计概算不是在市场竞争中形成的,而是设计单位根据有关依据计算出来的工程建设的预期费用, 用于衡量建设投资是否超过估算并控制下一阶段费用支出。设计概算的主要作用是控制以后各阶段的投资。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七百九十二条 国家重大建设工程合同,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的程序和国家批准的投资计划、可行性研究报告等文件订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