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澳门派出所电话频繁被拨打 |
释义 | 澳门居民咨询户口、治安等问题时,可以通过电话或网上咨询派出所。对于公安机关要求证人接受询问,证人有义务配合,并可提出合理要求。公安机关可在证人所在地进行询问,证人不得拒绝。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有权委托辩护人,公安机关应及时转达其要求。 法律分析 频繁去澳门派出所打电话可能是咨询户口、治安等相关问题。 咨询户口、治安等相关问题可以给当地派出所打电话,一般是咨询户籍科。 当然,除了打电话,也可以去当地公安信息网上的网上便民问答平台查询。 打电话和网上咨询也有可能出现某些问题说不清楚,所以最好还是去派出所当面咨询的好 派出所给打电话是询问。 1、公安机关为查明刑事案件的案件事实,通知证人到相关公安部门接受询问,符合法律规定。证人应当根据询问通知书的要求,按时到派出所接受询问,协助公安机关尽快破案。 2、如果证人因故不愿去派出所,可在回复中写明原因,请公安机关到证人所在单位、住处或者证人提出的地点进行,一般情况下,公安机关会同意。 3、如果证人不去,公安机关会找到证人家里或其所在单位询问。因为我国法律规定证人有作证的义务,所以公安机关找上门去询问的时候,证人还是要接受询问的。 拓展资料: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三十四条 犯罪嫌疑人自被侦查机关第一次讯问或者采取强制措施之日起,有权委托辩护人;在侦查期间,只能委托律师作为辩护人。被告人有权随时委托辩护人。侦查机关在第一次讯问犯罪嫌疑人或者对犯罪嫌疑人采取强制措施的时候,应当告知犯罪嫌疑人有权委托辩护人。人民检察院自收到移送审查起诉的案件材料之日起三日以内,应当告知犯罪嫌疑人有权委托辩护人。人民法院自受理案件之日起三日以内,应当告知被告人有权委托辩护人。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押期间要求委托辩护人的,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应当及时转达其要求。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押的,也可以由其监护人、近亲属代为委托辩护人。辩护人接受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委托后,应当及时告知办理案件的机关。 结语 频繁向澳门派出所咨询户口、治安等问题是常见的做法。除了电话咨询,还可以通过当地公安信息网上的便民问答平台查询。然而,电话和网上咨询可能无法解决某些问题,因此最好还是亲自前往派出所咨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规定,证人有义务协助公安机关查明刑事案件事实,应按时到派出所接受询问。如有特殊原因无法前往,可请公安机关到指定地点进行询问。公安机关会找到证人家里或单位进行询问,因为证人有作证的义务。请大家积极配合公安机关的工作,以促进案件的侦破。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澳门特别行政区基本法:第二章 中央和澳门特别行政区的关系 第十五条 中央人民政府依照本法有关规定任免澳门特别行政区行政长官、政府主要官员和检察长。 中华人民共和国澳门特别行政区基本法:第六章 文化和社会事务 第一百三十二条 澳门特别行政区政府根据需要和可能逐步改善原在澳门实行的对教育、科学、技术、文化、体育、康乐、医疗卫生、社会福利、社会工作等方面的民间组织的资助政策。 中华人民共和国澳门特别行政区基本法:第三章 居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 第二十七条 澳门居民享有言论、新闻、出版的自由,结社、集会、游行、示威的自由,组织和参加工会、罢工的权利和自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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