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卫生许可证是哪个部门颁发的 |
释义 | 现在由卫生局签发的。 公共场所卫生许可证(歌厅、舞厅、商场等)餐饮服务(也就是原来的食品卫生许可证)现在盖章是当地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具体办理手续的部门现在各地不同,有的是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负责,有的是由卫生局负责手续,药监局发证。 卫生许可证办理途径如下: 1、办卫生许可证,要到经营者所在的区、县的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申请登记或者变更登记。按照我国食品法的规定进行食品生产的经营者必须要取得卫生许可证,经营者取得了卫生许可证,才可以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申请登记或者变更登记。办理卫生许可证的具体规定,一般由各地的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来具体规定。 办理卫生许可证需要准备九种材料。具体如下: 1、申请表; 2、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身份证明; 3、公共场所平面图和卫生设施平面布局图; 4、卫生检测或者评价报告; 5、卫生管理制度, 6、集中空调通风系统卫生检测或者评价报告; 7、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 第二十七条 食品生产经营企业和食品摊贩,必须先取得卫生行政部门发放的卫生许可证方可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申请登记。未取得卫生许可证的,不得从事食品生产经营活动。食品生产经营者不得伪造、涂改、出借卫生许可证。卫生许可证的发放管理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制定。 《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实施细则》 第二十二条 国家对除公园、体育场馆、公共交通工具外的公共场所实行卫生许可证管理。 公共场所经营者取得工商行政管理部门颁发的营业执照后,还应当按照规定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 府卫生计生行政部门申请卫生许可证,方可营业。 公共场所卫生监督的具体范围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公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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