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离婚证明遗失证明怎么补办 |
释义 | 我国的民法典规定,通常情况下,如果夫妻双方是到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的离婚登记,那么工作人员会在三十天的离婚冷静期后给双方出具离婚证。但是如果男女中的其中一方丢失了离婚证,那么就需要丢失方带着身份证和户口本等资料去当初办理离婚手续的婚姻登记机关,让工作人员帮忙补办离婚证书。 一、没有结婚证了怎么离婚 结婚证丢失后,丢失方要想离婚,那么需要先到婚姻登记部门补办结婚证。只要补办完结婚证,那么既可以选择协议离婚,也可以诉讼离婚。协议离婚的,夫妻双方需要一起到,其中一方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提交离婚申请。冷静期后,就可申请离婚证。诉讼离婚的,可以到被告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二、民法典对离婚新规定 我国的民法典对离婚冷静期作出了新的规定。一般情况下,需要离婚的夫妻双方向其中一方的婚姻登记处提交离婚申请后。婚姻登记机关会在收到离婚申请的三十天内,给予离婚双方撤回离婚申请的时间。等到三十天期满后,夫妻双方可以亲自到该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放离婚证。如果不去申请的,那么婚姻登记机关会认定其撤回离婚申请。 三、协议离婚,什么时候能拿到离婚证 协议离婚一般可以在三十天的离婚冷静期后拿到离婚证。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那天起的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那么可以到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协议离婚】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第一千零七十七条 【离婚冷静期】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前款规定期限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第一千零七十八条 【离婚登记】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离婚,并已经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予以登记,发给离婚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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