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异地结婚要如何办? |
释义 | 《婚姻登记条例》规定,内地居民应共同到户口所在地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结婚登记。内地居民与香港、澳门、台湾居民、华侨在内地结婚也适用此规定。办理登记需提供户口簿、身份证和签字声明证明无配偶及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 法律分析 我国《婚姻登记条例》第四条规定,内地居民结婚时,男女双方应共同前往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结婚登记。中国公民与外国人在中国内地结婚,或内地居民与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华侨在中国内地结婚,男女双方也应前往内地居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结婚登记。第五条规定办理结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提供以下证件和证明材料:(一)户口簿、身份证;(二)签字声明,声明本人无配偶,且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 法律依据 《婚姻登记管理条例》第四条 内地居民结婚,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结婚登记。 中国公民同外国人在中国内地结婚的,内地居民同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华侨在中国内地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内地居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结婚登记。 该内容由 杨岚律师 和 家和律云 共创回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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