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土地权属争议调查处理办法是指在土地权属争议发生时,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通过调查、核实、评估等方式,确定土地权属归属,并采取相应的处理措施,以维护土地权属的合法性和稳定性。 土地权属争议调查处理办法具体的处理办法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调查核实:对土地权属争议进行调查核实,了解争议双方的主张和证据,查明土地权属的真实情况; 2、协商调解:在调查核实的基础上,通过协商调解的方式,寻求争议双方的共识,达成和解协议,解决土地权属争议; 3、行政裁决:如果协商调解无法达成一致,可以向相关行政部门申请行政裁决,由行政部门对土地权属争议进行裁决; 4、诉讼解决:如果行政裁决仍无法解决争议,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通过司法程序解决土地权属争议。 5、总之,土地权属争议调查处理办法需要依据具体情况采取不同的处理方式,以确保土地权属的合法性和稳定性 综上所述,建议在土地权属争议调查处理中,应加强调查取证工作,确保证据材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同时,加强协商调解工作,尽可能通过协商解决争议,减少诉讼和仲裁的使用;对于无法通过协商解决的争议,应加强仲裁和诉讼的处理,确保公正、公平、及时地解决争议。 【法律依据】: 《土地权属争议调查处理办法》第一条 为依法、公正、及时地做好土地权属争议的调查处理工作,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维护土地的社会主义公有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土地权属争议,是指土地所有权或者使用权归属争议。 第三条 调查处理土地权属争议,应当以法律、法规和土地管理规章为依据。从实际出发,尊重历史,面对现实。 第四条 县级以上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土地权属争议案件(以下简称争议案件)的调查和调解工作;对需要依法作出处理决定的,拟定处理意见,报同级人民政府作出处理决定。县级以上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可以指定专门机构或者人员负责办理争议案件有关事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