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释义 | 
 法律主观:
固定资产折旧的年限:  1、房屋、建筑物,为20年;  2、飞机、火车、轮船、机器、机械和其他生产设备,为10年;  3、与生产经营活动有关的器具、工具、家具等,为5年;  4、飞机、火车、轮船以外的运输工具,为4年;  5、电子设备,为3年。
 
 法律客观: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
 第六十条
 除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另有规定外,固定资产计算折旧的最低年限如下:
 (一)房屋、建筑物,为20年;
 (二)飞机、火车、轮船、机器、机械和其他生产设备,为10年;
 (三)与生产经营活动有关的器具、工具、家具等,为5年;
 (四)飞机、火车、轮船以外的运输工具,为4年;
 (五)电子设备,为3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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