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学生手机被老师收了,手机壳里面的100块钱饭钱老师不给, |
释义 | 老师收学生手机不归还违法,家长可向学校监督部门或教育局反映。手机是学生合法财产,老师只能暂时保管,下课或放学后应归还。老师体罚学生违法,教师不得侮辱学生人格尊严。对于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公安机关可拘留并处罚款。 法律分析 老师收学生手机不归还可以请求学生家长向老师进行索要,如果索要之后依旧不归还的话,家长可以向学校监督部门反应或者向教育局反映。因为学校或老师并非行政机关或执法人员,没有执法权,无权扣留或没收公民的个人合法财产。没收之后,应当积极联系学生家长,将手机返还给家长。手机是当事人合法动产,当事人拥有该物品的所有权,任何个人与机关(除执法机关外)无权占有或扣留。就算老师上课没收学生手机,也是替学生暂时保管,下课或者放学后理应归还给学生。当事人有权对当事人倾犯合法财产的个人以及机关(除执法机关外)要求财产复原和归还。法律依据: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五十九条占有人因使用占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致使该不动产或者动产受到损害的,恶意占有人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衍生问题: 衍生问题: 老师体罚学生犯法吗? 老师体罚学生违法,教师应当尊重学生的人格,不得歧视学生,不得对学生实施体罚、变相体罚或者其他侮辱人格尊严的行为,不得侵犯学生合法权益。老师责骂学生,只要其本意不是歧视学生,或者在行为上对学生实施体罚、变相体罚或者其他侮辱人格尊严的行为,都不属于犯法,相反则可能涉及违法。对于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一般公安机关可对其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 结语 老师收学生手机不归还,学生家长可以向学校监督部门反映或向教育局投诉。学校或老师无权扣留或没收公民的个人合法财产,手机应当返还给学生及其家长。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五十九条。衍生问题:老师体罚学生属于违法行为,教师应尊重学生人格,不得实施体罚或侮辱行为。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行为可能涉及违法。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2020修订):第二章 预防犯罪的教育 第二十条 教育行政部门应当会同有关部门建立学生欺凌防控制度。学校应当加强日常安全管理,完善学生欺凌发现和处置的工作流程,严格排查并及时消除可能导致学生欺凌行为的各种隐患。 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2020修订):第三章 学校保护 第三十九条 学校应当建立学生欺凌防控工作制度,对教职员工、学生等开展防治学生欺凌的教育和培训。 学校对学生欺凌行为应当立即制止,通知实施欺凌和被欺凌未成年学生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参与欺凌行为的认定和处理;对相关未成年学生及时给予心理辅导、教育和引导;对相关未成年学生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给予必要的家庭教育指导。 对实施欺凌的未成年学生,学校应当根据欺凌行为的性质和程度,依法加强管教。对严重的欺凌行为,学校不得隐瞒,应当及时向公安机关、教育行政部门报告,并配合相关部门依法处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2020修订):第三章 学校保护 第三十八条 学校、幼儿园不得安排未成年人参加商业性活动,不得向未成年人及其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推销或者要求其购买指定的商品和服务。 学校、幼儿园不得与校外培训机构合作为未成年人提供有偿课程辅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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