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档案必须跟着工作走吗 |
释义 | 档案不一定必须跟着工作走的,需要根据工作性质决定档案是否必须跟着工作走。不跟着工作所在的城市没有任何影响,除非是进入事业单位或者国有企业,要求档案必须在工作单位。而以后如果考入事业编制或者处理各类人事档案问题,包括组织关系、转正定级,评职称等都可以通过人事代理办理。 集体所有的和个人所有的对国家和社会具有保存价值的或者应当保密的档案,档案所有者应当妥善保管。对于保管条件恶劣或者其他原因被认为可能导致档案严重损毁和不安全的,国家档案行政管理部门有权采取代为保管等确保档案完整和安全的措施;必要时,可以收购或者征购。以上所列档案,档案所有者可以向国家档案馆寄存或者出卖。但是严禁卖给、赠送给外国人或者外国组织。最后向国家捐赠档案的,档案馆应当予以奖励。 综上所述,你的问题有得到解答吗! 《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第八条 国家档案主管部门主管全国的档案工作,负责全国档案事业的统筹规划和组织协调,建立统一制度,实行监督和指导。 县级以上地方档案主管部门主管本行政区域内的档案工作,对本行政区域内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组织的档案工作实行监督和指导。 乡镇人民政府应当指定人员负责管理本机关的档案,并对所属单位、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等的档案工作实行监督和指导。 该内容由 王金虎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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