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主观: 一、定额调整。企业和 机关事业单位 退休人员(不含建国前参加革命工作的老工人)每人每月增加40元。 二、挂钩调整。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不含建国前参加革命工作的老工人)按照缴费年限和养老金水平双挂钩调整。 法律客观: 《国务院关于安置老弱病残干部的暂行办法》和《国务院关于工人退休、退职的暂行办法》规定 1、男年满六十周岁,女年满五十周岁,并且累计工龄满十年的;2、男年满五十五周岁、女年满四十五周岁,累计工龄满十年的,从事井下、高空、高温、特别繁重体力劳动或其他有害身体健康的工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