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法律援助可以提供哪些帮助 |
释义 | 法律援助是指由政府设立的法律援助机构组织法律援助的律师,为经济困难或特殊案件的人给予无偿提供法律服务的一项法律保障制度。没有委托代理人或辩护人的,可以申请法律援助或由人民法院指定辩护,比如依法请求国家赔偿的、请求给予社会保险待遇或者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的等情况。 一、法律援助的条件和对象 法律援助是指由政府设立的法律援助机构组织法律援助的律师,为经济困难或特殊案件的人给予无偿提供法律服务的一项法律保障制度。依法请求国家赔偿的,请求给予最低保障的,要求抚恤金的,要求抚养费的,请求劳动报酬等条件;对象是经济困难的或者盲聋哑或者未成年的。 二、什么情况才可申请法律援助? 以下情形可以申请法律援助: (一)因经济困难没有委托代理人,依法请求国家赔偿的; (二)因经济困难没有委托代理人,请求给予社会保险待遇或者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的; (三)因经济困难没有委托代理人,请求发给抚恤金、救济金的; (四)因经济困难没有委托代理人,请求给付赡养费、抚养费、扶养费的; (五)因经济困难没有委托代理人,请求支付劳动报酬的; (六)因经济困难没有委托代理人,主张因见义勇为行为产生的民事权益的; (七)犯罪嫌疑人在被侦查机关第一次询问后或者采取强制措施之日起,因经济困难没有聘请律师的; (八)公诉案件中的被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或者近亲属,自案件移送审查起诉之日起,因经济困难没有委托诉讼代理人的; (九)自诉案件的自诉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自案件被人民法院受理之日起,因经济困难没有委托诉讼代理人的; (十)公诉人出庭公诉的案件,被告人因经济困难或者其他原因没有委托辩护人,人民法院为被告人指定辩护时,法律援助机构应当提供法律援助; (十一)被告人是盲、聋、哑人或者未成年人而没有委托辩护人的,或者被告人可能被判处死刑而没有委托辩护人的,人民法院为被告人指定辩护时,法律援助机构应当提供法律援助,无须对被告人进行经济状况的审查。 三、法律援助的范围与形式有哪些? 法律援助的范围有: 1、行政、民事类:依法请求国家赔偿的;请求给予社会保险待遇或者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的等; 2、刑事代理:犯罪嫌疑人在被侦查机关第一次讯问后或者采取强制措施之日起,因经济困难没有聘请律师的等; 3、刑事辩护:公诉人出庭公诉的案件,被告人因经济困难或者其他原因没有委托辩护人的等。 法律援助的形式有: 1、解答法律咨询、代拟法律文书; 2、刑事辩护和刑事代理; 3、民事、行政诉讼代理; 4、非诉讼法律事务代理; 5、办理公证证明; 6、其他形式的法律服务。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援助条例》 第十条公民对下列需要代理的事项,因经济困难没有委托代理人的,可以向法律援助机构申请法律援助: (一)依法请求国家赔偿的; (二)请求给予社会保险待遇或者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的; (三)请求发给抚恤金、救济金的; (四)请求给付赡养费、抚养费、扶养费的; (五)请求支付劳动报酬的; (六)主张因见义勇为行为产生的民事权益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可以对前款规定以外的法律援助事项作出补充规定。公民可以就本条第一款、第二款规定的事项向法律援助机构申请法律咨询。 第十一条刑事诉讼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民可以向法律援助机构申请法律援助: (一)犯罪嫌疑人在被侦查机关第一次讯问后或者采取强制措施之日起,因经济困难没有聘请律师的; (二)公诉案件中的被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或者近亲属,自案件移送审查起诉之日起,因经济困难没有委托诉讼代理人的; (三)自诉案件的自诉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自案件被人民法院受理之日起,因经济困难没有委托诉讼代理人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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