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侵犯少数民族风俗,情节严重判几年 |
释义 | 视情况处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少数民族风俗习惯,是指少数民族在长期的历史发展中形成的,在服饰、饮食、婚嫁、丧葬、礼仪等方面的习惯做法。少数民族的风俗习惯是在长期的历史发展过程中形成的,宪法规定各民族“都有保持或者改革自己的风俗习惯的自由”。 一、侵犯少数民族风俗习惯罪如何量刑 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构成侵犯少数民族风俗习惯罪的判刑是:情节严重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该罪的主体只能是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主观方面是故意,客观方面是实施了以强制手段非法干涉、破坏少数民族风俗习惯的行为,侵害的客体是少数民族的信仰自由。 二、侵犯少数民族风俗习惯罪认定 一、客体要件,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少数民族的信仰自由,犯罪对象是少数民族风俗习惯。 二、客观要件,本罪客观上表现为以强制手段非法干涉、破坏少数民族风俗习惯的行为。 三、主体要件,本罪主体为特殊主体,为国家机关工作人员。 四、主观要件,本罪主观上必须是故意。 三、侵犯少数民族风俗习惯罪的立案标准是什么 侵犯少数民族风俗习惯罪既遂的处罚标准是:行为人犯此罪的,情节严重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严重,即多次或多人侵犯、手段恶劣、引起民族纠纷、民族矛盾的,造成骚乱、示威游行或社会秩序严重混乱,产生恶劣的政治影响的,应立案追究。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四十九条煽动民族仇恨、民族歧视,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第二百五十一条国家机关工作人员非法剥夺公民的宗教信仰自由和侵犯少数民族风俗习惯,情节严重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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