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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二审法官改判的前兆
释义
    二审法院判决有多种可能,可能维持原判、可能发回重审,也可能做出改判。
    人民法院二审判决、裁定是终审判决、裁定。法院二审审理上诉案件是这样分别处理的:
    1.原判决认定事实清楚,适用法律、法规正确的,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2.原判决认定事实清楚,但适用法律、法规错误,依法改判;
    3.原判决认定事实不清,证据不足,或者由于违反法定程序可能影响案件正确判决的,裁定撤销原判,发回原审人民法院重审,也可以查清事实后改判。 属于第三种进行重审案件的当事人,不服时可以再次向上一级人民法院上诉。当事人对前两种情况二审判决裁定,因已发生法律效力若认为确有错误、表示不服,可以向原审人民法院或者上一级人民法院提出申诉,但判决、裁定不停止执行。当事人提出申诉,应当出具申诉状,指明已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认定的事实和适用的法律法规错误,并提供证据。
    人民法院收到申诉状后,进行复查并作出两种处理:
    1.认为原判决、裁定正确,申请无理的,驳回申诉;
    2.原判决、裁定确有错误的,由院长提交审判委员会讨论决定再审。
    一、以下二审案件可以不开庭审理:
    (一)不服不予受理、管辖权异议和驳回起诉裁定的;
    (二)当事人提出的上诉请求明显不能成立的;
    (三)原判决、裁定认定事实清楚,但适用法律错误的;
    (四)原判决严重违反法定程序,需要发回重审的。
    以上就是关于该问题的全部回答了,您了解了吗?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四十条 人民法院审理第二审民事案件,由审判员组成合议庭。合议庭的成员人数,必须是单数。
    发回重审的案件,原审人民法院应当按照第一审程序另行组成合议庭。
    审理再审案件,原来是第一审的,按照第一审程序另行组成合议庭;原来是第二审的或者是上级人民法院提审的,按照第二审程序另行组成合议庭。
    
     该内容由 王金虎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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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3/29 15:33: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