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 一、公司的打开档案符合相关规定 公司在聘用员工时,可以通过档案审查员工简历的真实性。如果发现员工档案中的信息与个人填写的录用表格中的信息不一致,存在欺诈行为,招聘单位可以拒绝录用或辞退员工,特别是国家公职部门,在录用员工时需要进行政治审查。政审是打开员工档案进行审核。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三百二九条 下列档案违法行为应该追究法律责任: (1)损毁、丢失属于国家所有的档案的; (2)擅自提供、抄录、公布、销毁属于国家所有的档案的; (3)涂改、伪造档案的; (4)擅自出卖或者转让属于国家所有的档案的。擅自出卖或者转让属于集体所有、个人所有以及其他不属于国家所有的对国家和社会具有保存价值的或者应当保密的档案的; (5)倒卖档案牟利或者将档案卖给、赠送给外国人的; (6)将公务活动中形成的应当归档的文件、资料据为已有,拒绝交档案机构、档案工作人员归档的; (7)拒不按照国家规定向国家档案馆移交档案的; (8)违反国家规定擅自扩大或者缩小档案接收范围的; (9)不按照国家规定开放档案的; (10)明知所保存的档案面临危险而不采取措施,造成档案损失的; (11)档案工作人员、对档案工作负有领导责任的人员玩忽职守,造成档案损失的; (12)携运禁止出境的档案或者其复制件出境的; (13)抢夺、窃取国有档案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