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不动产权登记年限具体是住宅用地的划拨年限是70年、工业50年、商业40年、教育、科技、文化、卫生、体育用地50年、商业、旅游、娱乐用地40年、科教文卫体及公益用地50年。超过年限后政府会和住户协调。非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间届满后的续期,依照法律规定办理。该土地上的房屋及其他不动产的归属,有约定的,按照约定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办理。 房屋产权年限是中国特有的一种制度,我国是土地国有制,开发商从国家拿地,然后建房子对外出售,一般国家土地对外出让的时间根据规划和土地使用性质划分为住宅用地、商业用地、科教文卫体及公益事业用地。房屋产权由房屋所有权和土地使用权两部分组成,土地使用权根有70年、50年、40年的,住宅的土地使用权届满自动续期,续费按当时的1%-10%来增收。房屋所有权为永久性权利。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第十二条 土地使用权出让最高年限按下列用途确定: (一)居住用地七十年; (二)工业用地五十年; (三)教育、科技、文化、卫生、体育用地五十年; (四)商业、旅游、娱乐用地四十年; (五)综合或者其他用地五十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