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财务部门向机关司局印发落实“过紧日子”要求的通知,强调每笔支出都要精打细算,讲求绩效,并督促各单位严格执行各项经费开支标准,对超范围、超标准以及与公务活动无关的费用一律不予报销。引导各单位对地点相同、对象重叠、内容相近等公务活动进行整合,积极采取视频、电话、网络等新型方式开展会议、培训等活动。在此前预算压减的基础上,进一步将差旅费、会议费压减40%以上,培训费、因公出国(境)费、公务接待费压减50%以上,将政府“过紧日子”要求真正落到实处。 法律依据: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落实“过紧日子”要求的具体措施》 第一条 牢固树立“过紧日子”思想,进一步压减一般性支出,财务部门向机关司局印发落实“过紧日子”要求的通知,强调每笔支出都要精打细算,讲求绩效,并督促各单位严格执行各项经费开支标准,对超范围、超标准以及与公务活动无关的费用一律不予报销。引导各单位对地点相同、对象重叠、内容相近等公务活动进行整合,积极采取视频、电话、网络等新型方式开展会议、培训等活动。在此前预算压减的基础上,进一步将差旅费、会议费压减40%以上,培训费、因公出国(境)费、公务接待费压减50%以上,将政府“过紧日子”要求真正落到实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