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 限行道路:(1)中型、重型载货汽车,中型、重型专项作业车、危化品运输车限行道路:经十路、纬二路、经七路、泺源大街、黑虎泉西路、旅游路、千佛山南路、舜耕路、玉函路、马鞍山路、泉城路。(2)轻型、微型载货汽车限行道路:花园路、明湖东路、明湖北路、明湖西路、经一路、槐村街、营市街、经二路、解放路、泉城路、黑西路、共青团路、经四路、经七路、泺源大街、建国小经三路、经十路、英雄山路、纬二路、济泺路。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十九条 限行道路:(1)中型、重型载货汽车,中型、重型专项作业车、危化品运输车限行道路:经十路、纬二路、经七路、泺源大街、黑虎泉西路、旅游路、千佛山南路、舜耕路、玉函路、马鞍山路、泉城路。(2)轻型、微型载货汽车限行道路:花园路、明湖东路、明湖北路、明湖西路、经一路、槐村街、营市街、经二路、解放路、泉城路、黑西路、共青团路、经四路、经七路、泺源大街、建国小经三路、经十路、英雄山路、纬二路、济泺路。限行时间规定:1、高峰禁行时间为(7:00—9:00,17:00—21:00);2、夜间通行时段为22:00至次日6:00;3、通行证需放置在驾驶室前挡风玻璃左下角明显位置,并按照通行证指定的时间、路线通行;4、机动车存在未处理的交通违法抓拍记录的,不予以审核通行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