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的权威来源于人民的内心拥护和真诚信仰。 法律的权威不简单等同于国家的强制力,也不单纯意味着法律的正当性,真正的法律权威应该是在有效的强制力保障下人民对法律的信仰和服从: 1、法律的力量或者法律强制力,既是保证法律得以实施的重要基础,也是法律权威的外在体现。法律内容的正当性是法律权威的内在来源; 2、单有强制力而没有正当性的法律只有威胁而没有权威,只有正当性而没有强制力的法律只是软弱无力的说教,对于游离于善恶边沿的人类也没有威信可言; 3、加强宪法和法律实施,坚持公民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维护社会主义法制的统一、尊严、权威,建设公正高效权威的社会主义司法制度,保证审判机关、检察机关依法独立地行使审判权、检察权,各级党组织和全体党员要自觉在宪法和法律范围内活动,带头维护宪法和法律的权威; 4、和谐社会首先是法治社会,政府依法管理,社会依法运行,公民依法办事; 5、法治的音量的响亮,仰赖于社会中每一个对法治确信的回音; 6、信仰法治,是对良法善治的尊崇不违,更是确信福祸与行为之间有着必然的联系。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第一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是工人阶级领导的、以工农联盟为基础的人民民主专政的社会主义国家。社会主义制度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根本制度。中国共产党领导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最本质的特征。禁止任何组织或者个人破坏社会主义制度。第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一切权力属于人民。人民行使国家权力的机关是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人民依照法律规定,通过各种途径和形式,管理国家事务,管理经济和文化事业,管理社会事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