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派出所为完成任务乱按罪名怎么处罚 |
释义 | 一、故意打砸派出所犯什么罪? 1、故意打砸派出所可能会犯故意毁坏财物罪,罪名是否成立与以下规定有关 《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第三十三条 故意毁坏公私财物,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追诉: (1)造成公私财物损失五千元以上的; (2)毁坏公私财物三次以上的; (3)纠集三人以上公然毁坏公私财物的; (4)其他情节严重的情形。 2、故意打砸派出所在未构成刑事犯罪的情况下,则属于治安案件,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一千元以下罚款。 3、当然,若是在没有任何一类的情形下实施了打砸派出所的行为,还有可能会涉嫌犯寻衅滋事罪。 二、故意毁坏财物罪如何认定? 1、本罪与非罪的界限 故意毁坏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情节严重的,才构成犯罪。因此,是否数额较大或者情节严重,则是区分罪与非罪的界限。故意毁坏公私财物,数额较小、情节较轻的,则属一般违法行为,应按照《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的规定,给予拘留或警告,单处或并处罚款,责令赔偿损失。所谓“情节严重”,一般是指毁灭或损坏重要物品,损失严重的;毁灭或损坏公私财物的手段特别恶劣的;出于嫁祸于人的动机等。 2、本罪与其他犯罪的界限 本罪与破坏交通工具罪、破坏交通设备罪、破坏易燃易爆设备罪、破坏通讯设备罪等危害公共安全罪以及破坏生产经营罪的区别在于:后者破坏的是特定的财产,侵犯的是其他独立客体,《刑法》对其已单独规定有罪名,只应按《刑法》有关规定定罪处罚。 三、故意伤害罪的特征 (1)犯罪客体是他人的身体健康。故意伤害自己身体健康的,一般不构成犯罪。但自伤行为损害了社会利益而触犯了其他刑法条文的,则构成犯罪。 (2)犯罪客观方面表现为行为人实施了非法损害他人身体健康的行为。损害他人的身体健康主要指损害人体组织的完整或者破坏人体器官的正常功能。伤害行为的手段是多种多样的,但不论使用何种手段,伤害他人身体的,均属伤害行为。犯罪手段的不同,只是量刑的情节之一,不是本罪构成的要件。伤害的结果,可能是轻伤或重伤,也可能是致人死亡。 该内容由 苑海森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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