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出生证明一个人能办吗 |
释义 | 出生证明一个人能办。在孩子出生后一个月内办理,由孩子的父母持本人的户口簿、结婚证、身份证等证明材料在孩子出生医院的所属科室办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十五条的规定,自然人的出生时间和死亡时间,以出生证明、死亡证明记载的时间为准;没有出生证明、死亡证明的,以户籍登记或者其他有效身份登记记载的时间为准。有其他证据足以推翻以上记载时间的,以该证据证明的时间为准。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十五条 自然人的出生时间和死亡时间,以出生证明、死亡证明记载的时间为准;没有出生证明、死亡证明的,以户籍登记或者其他有效身份登记记载的时间为准。有其他证据足以推翻以上记载时间的,以该证据证明的时间为准。 那么出生证明办理的期限有规定吗? 出生证明办理期限在一个月内。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七条的规定,婴儿出生后一个月以内,由户主、亲属、抚养人或者邻居向婴儿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出生登记。弃婴,由收养人或者育婴机关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出生登记。因此,新生儿在出生一个月以内申领《出生医学证明》;超过一个月未办理,需提供“户籍部门未落户证明”及未办理出生证的“情况说明”;超过一年未办理,需提供该新生儿与母亲司法鉴定机构出具的“亲子关系鉴定书”及“户籍部门未落户证明”方可办理。 以上就是关于出生证明一个人能办吗的内容,大家可以详细了解下。 该内容由 王金虎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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