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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房屋装修验收流程有哪些
释义
    1、装修施工结束后,由装修人和装修企业负责人共同向管理处提出验收申请。
    2、管理处在当日内组织验收人员(机电维修组主管及技术人员、公共事务组主管及管理员)对装修进行现场验收。装修如无违章情况,按以下程序办理:如发现有违章情况,按违章处理办法办理。
    3、竣工验收合格的,由管理处的公共事务组主管在《装修申请表》内"完工验收"栏目签署"初验合格",并签署姓名及日期。
    4、管理处的保安组收回施工证,如有丢失,装修企业应给予一定赔偿。
    5、装修企业当日清场离开。
    6、装修验收合格并使用一个月后,管理处的公共事务组应对装修施工组织复验,复验没有问题,由公共事务组主管在《装修申请表》内注明"复验合格"后,送管理处主任审批,由财务部退还装修人及装修企业的装修押金。
    7、装修施工验收时,装修人有违章装修行为的,公共事务组主管应视情况按规定作出估价,列清扣款数额,经管理处主任同意后,将扣除清单一份交装修人,一份交财务组,由财务组按以下方法扣款:
    1、先从装修企业的装修押金中扣款;
    2、装修企业的装修押金不足以补偿扣款的,再从装修人的装修押金中予以补扣;
    3、扣除装修人的装修押金仍不能补偿扣款的,要求装修人给予赔偿;
    4、装修资料整理归档,长期保存。
    一、验收的注意问题
    1、装修装饰工程交付验收时注意事项:(1)核对装修所用材料厂家、规格、名称、型号及采购发票,有样品的与之比对;(2
    )装修“敏感”部位强度检测;(3)隐蔽工程试用;(4)及时提出异议并要求双方签字确认;(5
    )交付方式确认,施工方在发包方施工后撤离,发包方应当及时表示要求验收,否则,视为默认合格;(6)补齐之前没有完善的手续,失此机会将无法挽回。
    2
    、装修材料不合格的责任承担。分情况讨论,如果该材料系发包方选定,则,因装修材料不合格造成的损失,发包方自负;如果该材料系施工方选择,则,因材料不合格造成的损失,由施工方承担,承担方式可以是修理、退换,也可以是退还工程款。注意,材料选择权在发包方,发包方可以委托施工方采购材料,也可以自行采购。
    3
    、正确运用保修期条款维权。保修期内,如果发生施工质量问题,发包方应当及时向施工方发送书面通知并记录,否则,在保修期经过后提出异议已经没有意义了。本案中,用品公司正式因为在保修期之后提出质量问题,法院没有予以支持。注意,保修期的起算点一般是验收合格之日,所以,一定要明确验收合格的时间,尤其是,施工方撤离现场,发包方默认,这种情形,对发包方积聚模糊性。
    4
    、施工过程中的不安抗辩权。在施工方负责采购材料的情形下,如果发包方发现材料不合格,可以要求施工方更换;如果施工方拒绝更换,发包方可以行使不安抗辩权,即,止付应付款项。但是,行使该项权利时须谨慎,必须具有足够的证据证明材料不合格或者施工质量不合格,否则,行使不安抗辩权后,没有证据支持,需承担违约责任。
    5
    、材料质量不合格的证明责任与违约责任约定。一方要证明材料不合格,除了明显的破损外,一般需要出具质量鉴定报告;否则,承担举证不能的后果。对于违约责任的约定必须明确,至少明确计算方式,否则,法院无法直接判令违约责任的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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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2/1 11:57:5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