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恋爱期间赠予的财产,离婚时是共同财产吗 |
释义 | 恋爱期间赠予的财产,属于个人财产,离婚时是不能当做夫妻共同财产分割的。【法律依据】《婚姻法》第十八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夫妻一方的财产:(一)一方的婚前财产;(二)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三)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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