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重庆公积金贷款比例 |
释义 | 重庆公积金贷款比例,具体如下: 1、可贷额度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个人可贷额度为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的25倍,个人最高额度50万元,多子女家庭个人最高额度60万元夫妻参贷的可贷额度为缴存职工及其配偶的个人可贷额度相加计算,且单笔住房公积金贷款总额不得超过100万元,夫妻参贷的多子女家庭贷款总额不得超过120万元; 2、贷款成数缴存职工家庭购买首套住房的,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最高贷款成数为所购房屋价值的80%,缴存职工家庭购买第二套住房的,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最高贷款成数为所购房屋价值的70%,多子女职工家庭最高贷款成数为所购房屋价值的75%。 3、缴存职工家庭购买首套二手住房,最高可贷成数为所购住房评估价值和不动产登记机构备案的成交金额二者中较低值的80%,缴存职工家庭购买第二套二手住房,最高可贷成数为所购住房评估价值和不动产登记机构备案的成交金额二者中较低值的70%多子女职工家庭购买第二套二手住房,最高可贷成数为所购住房评估价值和不动产登记机构备案的成交金额二者中较低值的75%; 4、一手房置换贷款额度不超过申请时原贷款剩余本金余额,二手房置换贷款应同时符合一手房置换贷款和二手房按揭贷款的可贷额度规定。 综上所述,重庆住房公积金贷款上限最高为80万元,目前重庆市公积金贷款实行可贷额度由账户余额的15倍提高到25倍,个人最高限额40万元,但允许夫妻参贷,一个家庭最高可贷80万元,此外,贷款期限由20年提高到30年,还款期限最长至借款人法定退休年龄后10年。 【法律依据】: 《关于调整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政策》第六条 住房公积金贷款个人最高贷款额度从40万元提高到50万元,夫妻参贷的,缴存职工家庭最高贷款额度从80万元提高到100万元,具体的可贷额度为,个人可贷额度按照缴存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的25倍计算,夫妻参贷的家庭可贷额度为缴存职工及其配偶个人可贷额度相加计算。 有两个及以上子女的多子女缴存职工家庭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个人最高贷款额度提高到60万元,夫妻参贷的,家庭最高贷款额度提高到120万元,多子女缴存职工家庭购买第二套住房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最低首付款比例降低为2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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