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报关单可以修改吗 |
释义 | 报关单单价报错了是可以修改的,但是也是有前提条件的:进出口货物收发货人或者其代理人确有如下正当理由的,可以向原接受申报的海关申请修改或者撤销进出口货物报关单: 1,由于报关人员操作或者书写失误造成所申报的报关单内容有误,并且未发现有走私违规或者其他违法嫌疑的; 2,进出口货物在装载、运输、存储过程中因一段装,不可抗力的灭失、短损等原因造成原申报数据与实际货物不符的。 一、民法典规定货运合同托运人的义务有哪些 货运合同托运人的义务有以下这些: 1、托运人如实申报义务 托运人办理货物运输,应当向承运人准确表明收货人的姓名、名称或者凭指示的收货人,货物的名称、性质、重量、数量,收货地点等有关货物运输的必要情况。 因托运人申报不实或者遗漏重要情况,造成承运人损失的,托运人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2、托运人提交有关文件义务 货物运输需要办理审批、检验等手续的,托运人应当将办理完有关手续的文件提交承运人。 3、托运人货物包装义务 托运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方式包装货物。 二、走私普通货物罪法律规定有哪些 刑法第一百五十四条规定:下列走私行为,根据本节规定构成犯罪的,依照本法第一百五十三条的规定定罪处罚:(一)未经海关许可并且未补缴应缴税额,擅自将批准进口的来料加工、来件装配、补偿贸易的原材料、零件、制成品、设备等保税货物,在境内销售牟利的;(二)未经海关许可并且未补缴应缴税额,擅自将特定减税、免税进口的货物、物品,在境内销售牟利的。刑法第一百五十五条规定:下列行为,以走私罪论处,依照本节的有关规定处罚:(一)直接向走私人非法收购国家禁止进口物品的,或者直接向走私人非法收购走私进口的其他货物、物品,数额较大的;(二)在内海、领海运输、收购、贩卖国家禁止进出口物品的,或者运输、收购、贩卖国家限制进出口货物、物品,数额较大,没有合法证明的;(三)逃避海关监管将境外固体废物运输进境的。刑法第一百五十六条规定:与走私罪犯通谋,为其提供贷款、资金、帐号、发票、证明,或者为其提供运输、保管、邮寄或者其他方面的,以走私罪的共犯论处。刑法第一百五十七条规定:武装掩护走私的,依照本法第一百五十一条第一款、第四款的规定从重处罚。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法》 第二十五条办理进出口货物的海关申报手续,应当采用纸质报关单和电子数据报关单的形式。 第二十六条海关接受申报后,报关单证及其内容不得修改或者撤销,但符合海关规定情形的除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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