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不满16周岁不予行政处罚 |
释义 | 法律分析:不满十六岁是否不予行政处罚,根据我国行政处罚法中的相关规定,不满十四岁有违法行为的,不予行政处罚,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八周岁应当从轻或者减轻行政处罚,违法行为轻微并及时改正,没有造成危害后果的,不予行政处罚。在我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中明确规定已满14周岁不满16周岁的应当给予行政拘留处罚的,不执行行政拘留处罚,所以说如果是14岁以上16岁以下是需要被行政处罚的,情节轻微的,没有造成伤害的不予行政处罚。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 第三十条 不满十四周岁的未成年人有违法行为的,不予行政处罚,责令监护人加以管教;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八周岁的未成年人有违法行为的,应当从轻或者减轻行政处罚。违法行为轻微并及时改正,没有造成危害后果的,不予行政处罚。在我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中明确规定已满14周岁不满16周岁的应当给予行政拘留处罚的,不执行行政拘留处罚,所以说如果是14岁以上16岁以下是需要被行政处罚的,情节轻微的,没有造成伤害的不予行政处罚。 第三十三条 违法行为轻微并及时改正,没有造成危害后果的,不予行政处罚。初次违法且危害后果轻微并及时改正的,可以不予行政处罚。 当事人有证据足以证明没有主观过错的,不予行政处罚。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对当事人的违法行为依法不予行政处罚的,行政机关应当对当事人进行教育。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 第二十一条 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有下列情形之一,依照本法应当给予行政拘留处罚的,不执行行政拘留处罚: (一)已满14周岁不满16周岁的; (二)已满16周岁不满18周岁,初次违反治安管理的; (三)70周岁以上的; (四)怀孕或者哺乳自己不满1周岁婴儿的。 |
随便看 |
|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