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制宪权即宪法的制定权,是制宪主体按照一定原则创制作为国家根本法的宪法的一种权力。也由于制宪行为是一种主权行为,所以制宪主体应该是国家主权的所有者。近代以来的宪法史表明人民是制宪主体,但人民并不直接行使制宪权,而是通过或主要通过间接民主的形式制定宪法。人民是拥有制宪权,是宪法的制定主体。制宪机关代表人民行使(而不是拥有)制宪权,宪法起草机构是制宪机关的具体工作部门,不具有独立的法律主体地位。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六十二条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行使下列职权:(一)修改宪法;(二)监督宪法的实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