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股东退股如何清算盈亏 |
释义 | 股东退股由清算组进行清算。应该在解散事由出现那天开始十五天之内成立清算组,开始清算。有限责任公司的清算组由股东组成,股份有限公司的清算组由董事或者是股东大会所确定的人员组成。逾期不成立清算组进行清算的,债权人可以申请人民法院指定有关的人员组成清算组进行清算。人民法院应该受理此申请,并且及时地组织清算组进行清算。 一、分公司解散需要清算吗 分公司解散需要清算。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八十三条的规定,分公司解散的,应当在解散事由出现之日起十五日内成立清算组,开始清算。有限责任公司的清算组由股东组成,股份有限公司的清算组由董事或者股东大会确定的人员组成。逾期不成立清算组进行清算的,债权人可以申请人民法院指定有关人员组成清算组进行清算。人民法院应当受理该申请,并及时组织清算组进行清算。 二、公司自行清算组成员怎么组成 企业清算如果不是破产清算的,是可以自行成立清算小组进行破产清算的,对清算组成员的具体要求,根据公司的具体形式而有不同的要求: 1、如果是有限责任公司的,清算组应由由股东组成。 2、如果是股份有限公司的,清算组应由董事或者股东大会确定的人员组成。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公司因本法规定而解散的,应当在解散事由出现之日起十五日内成立清算组,开始清算。有限责任公司的清算组由股东组成,股份有限公司的清算组由董事或者股东大会确定的人员组成。逾期不成立清算组进行清算的,债权人可以申请人民法院指定有关人员组成清算组进行清算。人民法院应当受理该申请,并及时组织清算组进行清算。 第一百八十四条清算组在清算期间行使下列职权: (一)清理公司财产,分别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 (二)通知、公告债权人; (三)处理与清算有关的公司未了结的业务; (四)清缴所欠税款以及清算过程中产生的税款; (五)清理债权、债务; (六)处理公司清偿债务后的剩余财产; (七)代表公司参与民事诉讼活动。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六十条 【法人民事责任承担】法人以其全部财产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第六十八条 【法人终止的原因】有下列原因之一并依法完成清算、注销登记的,法人终止: (一)法人解散; (二)法人被宣告破产; (三)法律规定的其他原因。 法人终止,法律、行政法规规定须经有关机关批准的,依照其规定。 第七十条 【法人解散后的清算】法人解散的,除合并或者分立的情形外,清算义务人应当及时组成清算组进行清算。 法人的董事、理事等执行机构或者决策机构的成员为清算义务人。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清算义务人未及时履行清算义务,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民事责任;主管机关或者利害关系人可以申请人民法院指定有关人员组成清算组进行清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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