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若为小规模纳税人,一年的营业额收入五万,如果收入相对各月来说,是均匀的,则不纳税;如果集中于某一个月,则按照综合税率比例纳税。月销售额或营业额不超过3万元(含3万元)的,免征增值税或营业税。 法律依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政策有关征管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9年第4号)第一条 小规模纳税人发生增值税应税销售行为,合计月销售额未超过10万元(以1个季度为1个纳税期的,季度销售额未超过30万元,下同)的,免征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发生增值税应税销售行为,合计月销售额超过10万元,但扣除本期发生的销售不动产的销售额后未超过10万元的,其销售货物、劳务、服务、无形资产取得的销售额免征增值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