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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国家对中外合作办学实行什么方针
释义
    国家对中外合作办学实行扩大开放、规范办学、依法管理、促进发展的方针。
    中外合作办学通常是指外国教育机构同中国教育机构在中国境内合作举办的以中国公民为主要招生对象的教育机构,目前所称的中外合作办学一般是指国家鼓励的在高等教育、职业教育领域开展的中外合作办学。
    一、中外合作办学指外国法人组织、个人以及有关国际组织同中国具有法人资格的教育机构及其他社会组织,在中国境内合作举办以中国公民为主要对象的教育机构,实施教育、教学的活动。
    二、中外合作办学属于公益性事业,是中国教育事业的组成部分。国家对中外合作办学实行扩大开放、规范办学、依法管理、促进发展的方针。国家鼓励引进外国优质教育资源的中外合作办学。
    三、中外合作办学的办学主体分为:
    (一)是中外合作办学机构(如:温州肯恩大学、宁波诺丁汉大学、上海理工大学中德国际学院等高等院校);
    (二)是中外合作办学项目(如:北京工业大学与美国新泽西理工大学工程管理理学硕士;北京大学与香港理工大学合作举办中国社会工作文学硕士学位教育项目;);
    中国内地与港澳台地区合作办学机构和内地与港澳台地区合作办学项目一般情况下也归为中外合作办学。中外合作办学的审批、评估和管理一般由教育部国际交流与合作司进行。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作办学条例》
    第三条 中外合作办学属于公益性事业,是中国教育事业的组成部分。
    国家对中外合作办学实行扩大开放、规范办学、依法管理、促进发展的方针。
    国家鼓励引进外国优质教育资源的中外合作办学。
    国家鼓励在高等教育、职业教育领域开展中外合作办学,鼓励中国高等教育机构与外国知名的高等教育机构合作办学。
    第五条 中外合作办学必须遵守中国法律,贯彻中国的教育方针,符合中国的公共道德,不得损害中国的国家主权、安全和社会公共利益。
    中外合作办学应当符合中国教育事业发展的需要,保证教育教学质量,致力于培养中国社会主义建设事业的各类人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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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2/25 6:38:5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