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一、广西农村社保异地报销流程 1、带患者身份证、两张一寸彩色照片、新农合医疗证到县合管办办理转诊备案手续。 2、携带患者身份证、新农合医疗证和转诊备案手续到转诊医院就医,办理新农合住院手续。 3、出院后,凭患者本人身份证(或户口本)、新农合医疗证、病历复印件、住院结算单(有的是发票形式的)、住院费用清单、转诊备案手续到合管办报销。参合外出务工人员在务工地就医的,可先就诊,在住院期间或出院后到县合管办补办转诊备案手续。就诊单位必须是当地的新农合定点医疗机构,否则不予报销。 二、异地就医备案所需材料 在公安机关办理的异地居住证、异地房产证、加盖公章的异地村委或居委会开具的长期居住证明。持有以上三种材料任一项即可办理备案。申请备案人的身份证或社保卡原件。如委托他人代办备案,需提供申请备案人及代办人的身份证或社保卡原件。异地就医报销所需材料: 1、发票原件,报销手续不全或不符合财务制度规定、无有效医疗费用发票报销联原件的不予补偿。 2、疾病证明原件。 3、出院记录原件。 4、费用汇总清单原件。 5、外出务工单位、求学学校或异地居住地及探亲访友地所属村委(社区)证明;外出旅游或短期务工突发疾病的,须提供参保地村委出具的相关证明(所有材料均需加盖出具证明的单位、学校、居委会公章);经柳州市三级医院诊治后办理转诊的须提供三级医院出具的转诊审批单。以上材料提供任一项即可。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二十九条参保人员医疗费用中应当由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的部分,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与医疗机构、药品经营单位直接结算。 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和卫生行政部门应当建立异地就医医疗费用结算制度,方便参保人员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