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向关联企业捐赠的现金允许税前扣除。根据相关规定一般来说只要企业发生的公益性捐赠支出不超过年独立利润的12%都是可以准子扣除的,企业每一纳税年度的收入总额,减除不征税收入、免税收入、各项扣除以及允许弥补的以前年度亏损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企业以货币形式和非货币形式从各种来源取得的收入为收入总额。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第九条 企业发生的公益性捐赠支出,在年度利润总额12%以内的部分,准予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超过年度利润总额12%的部分,准予结转以后三年内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