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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无配偶的女性领养孩子的条件
释义
    法律分析:收养人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1、无子女。但收养孤儿或者残疾儿童可不受此限制。继父母收养继子女也不受此限制。
    2、有抚养教育被收养人的能力。
    3、未患有在医学上认为不应当收养子女的疾病。
    4、年满三十周岁。无配偶的男性收养女性的,年龄应当相差四十周岁以上。收养三代以内同辈旁系血亲的子女不受此限制。
    5、收养人有配偶的,须征得配偶的同意,而且必须由夫妻共同收养。这样规定的目的是为了保证被收养人能在一个和睦、温暖的家庭环境中健康成长。
    6、收养人只能收养一名子女。收养孤儿或者残疾儿童、查找不到生父母的弃婴和儿童可不受此限制。
    被收养人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1、不满十四周岁。但收养三代以内同辈旁系血亲的子女不受此限制。继父母收养继子女也不受此限制。
    2、丧失父母或查找不到生父母,或者生父母有特殊困难无力抚养的小孩。但收养三代以内同辈旁系血亲的子女不受此限制。
    3、被收养人年满十周岁的,须征得其本人同意。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收养法》
    第六条 收养人应当同时具备下列条件:无子女; 有抚养教育被收养人的能力;未患有在医学上认为不应当收养子女的疾病;年满三十周岁。
    第七条 收养三代以内同辈旁系血亲的子女,可以不受本法第四条第三项、第五条第三项、第九条和被收养人不满十四周岁的限制。华侨收养三代以内同辈旁系血亲的子女,还可以不受收养人无子女的限制。
    第八条 收养人只能收养一名子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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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4/12/25 21:33: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