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规定是什么 1、《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规定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 (1)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2)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3)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4)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6)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六十五条 【劳务派遣中解除劳动合同】被派遣劳动者可以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条、第三十八条的规定与劳务派遣单位解除劳动合同。 被派遣劳动者有本法第三十九条和第四十条第一项、第二项规定情形的,用工单位可以将劳动者退回劳务派遣单位,劳务派遣单位依照本法有关规定,可以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 二、劳动合同有什么作用 1、劳动合同是建立劳动关系的基本形式; 2、劳动合同是促进劳动力资源合理配置的重要手段; 3、劳动合同有利于避免或减少劳动争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