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主观: 限制行为能力,是指自然人行为能力受到限制,只有部分行为能力或不完全行为能力。限制行为能力人在某些场合,可以通过自己行为行使权利和承担义务,具有行为能力。一、民法总则规定多少岁为限制行为能力人《民法总则》第十九条八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民事法律行为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或者经其法定代理人同意、追认,但是可以独立实施纯获利益的民事法律行为或者与其年龄、智力相适应的民事法律行为。二、民事行为能力民事行为能力中有完全行为能力、限制行为能力、无行为能力,其中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包括下列两种:(一)8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民法总则》第十九条规定:“八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民事法律行为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或者经其法定代理人同意、追认,但是可以独立实施纯获利益的民事法律行为或者与其年龄、智力相适应的民事法律行为。”(二)不能完全辨认自己行为的精神病人。《民法通则》第十三条第二款规定:”不能完全辨认自己行为的精神病人是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可以进行与他的精神健康状况相适应的民事活动;其他民事活动由他的法定代理人代理,或者征得他的法定代理人的同意。三、刑事责任能力刑事责任能力以行为能力的是否健全而责任大小不一样。(一)无行为能力人不负有刑事责任,但是对于民事责任部分,其监护人有义务代为给付赔偿。(二)14岁——16岁之间只对八类犯罪行为承担刑事责任。(三)16岁以上且精神正常者对所有行为都负有责任。四、限制行为能力人的行为效力1、纯粹受益和行为能力;2、行为能力以外的双方行为是效力待定:(但签订合伙协议是无效的,因为根据合伙企业法规定,合伙人必须是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3、行为能力以外的单方行为无效(如遗嘱)。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8周岁以上不满18周岁的未成年人;但年满16周岁未满18周岁以自己的劳动作为主要收入来源的(就是16岁以上不满18岁已经工作了的人)视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