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交强险优先赔偿法律依据是什么 |
释义 | 交强险中是主张优先赔偿精神抚慰金已有明确的法律依据。根据最新实施的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中第三部分关于责任承担的认定。同时投保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以下简称“交强险”和第三者责任商业保险(以下简称“商业三者险”)的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当事人同时起诉侵权人和保险公司的。 一、交通事故无责任交强险如何赔偿标准 根据我国相关的法律和法规的规定可知,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的部分,按照当事人责任承担。如果无责任的,则受损方的交强险无需赔付,而有责方的交强险则需要对交通事故进行赔偿。 二、机动车与电动车交通事故赔偿由谁支付? 机动车与非机动车、行人发生交通事故,交强险限额内的赔偿由保险公司承担,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76条第一款规定,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范围内予以补偿。《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第21条规定,被保险机动车发生道路交通事故造成本车人员、被保险人以外的受害人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依法在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范围内予以赔偿。根据上述规定,交强险限额范围内的赔偿由保险公司承担。 投保交强险属于机动车一方的强制义务,因此机动车方未投保交强险的,由其在应当投保的交强险责任限额内予以赔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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