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一是制定区域卫生规划和医疗机构设置规划,解决城市大医院挂号难、住院难、手术难和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服务能力不足、资源闲置的问题。二是全面落实对符合区域卫生规划的公立医院投入政策,逐步偿还和化解符合条件的公立医院长期债务,是政府义不容辞的责任。三是逐步建立以成本和收入结构变化为基础的医疗服务价格动态调整机制,通过调整医疗服务价格,实现医疗服务收入对公立医院的合理补偿。四是深化编制、人事、薪酬制度改革,逐步实行编制备案制,解决工资总量偏低、结构固化的问题,稳步提高医务人员薪酬水平。五是建立以公益性为导向的考核评价机制,对公立医院和院长开展绩效考核,通过建立激励约束机制实现政府办医目标。 法律依据:《互联网医院管理办法》 第十六条 在互联网医院提供医疗服务的医师、护士应当能够在国家医师、护士电子注册系统中进行查询。互联网医院应当对医务人员进行电子实名认证。鼓励有条件的互联网医院通过人脸识别等人体特征识别技术加强医务人员管理。 第十七条 第三方机构依托实体医疗机构共同建立互联网医院的,应当为实体医疗机构提供医师、药师等专业人员服务和信息技术支持服务,通过协议、合同等方式明确各方在医疗服务、信息安全、隐私保护等方面的责权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