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医院抗生素使用管理制度 -法律知识 |
释义 | 法律分析: 一、抗感染药物使用原则 1.严格掌握抗感染药物使用的适应症、禁忌症,密切观察药物效果和不良反应,合理使用抗感染药物。 2.严格掌握抗感染药物联合应用和预防应用的指征。 3.制订个体化的给药方案,注意剂量、疗程和合理的给药方法、间隔时间、途径。 4.密切观察病人有无菌群失调,及时调整抗感染药物。 5.注重药物经济学,降低病人抗感染药物费用支出。 二、抗感染药物使用细则 6.已确定为单纯病毒感染性疾病者不使用除抗病毒以外的抗感染药物。 7.对发热原因不明,且无可疑细菌感染征象者,不宜使用抗感染药物,对病情严重或细菌性感染不能排除者,可在留取临床标本后针对性地选用抗感染药物进行经验性治疗。 8,凡有感染迹象,并能留取标本者,在使用抗感染药物前尽早留取临床标本,进行病原体检测和药敏试验。并按药敏结果、结合临床慎重进行选择或修正原用抗感染药物。 9.使用抗感染药物应有明确的细菌感染指征,医生应根据药敏试验结果、药物的适应症、药代动力学特征及病人的病情特点,严格选药,并注意剂量、疗程和给药方法进行个性化给药。 10.一般情况下,用药48-72小时疗效不佳才可考虑换药。体温恢复正常、症状明显消失后72小时考虑停药,严重感染者疗程应适当延长。 11.联合应用抗感染药物应严格掌握指征。联合使用的指征是:(1)病原体未明的严重感染;(2)混合感染,感染范围广,考虑可能有两种以上细菌感染;(3)单一药物难以控制的感染;(4)机体深部感染或抗感染药物难以渗透的部位感染;(5)防止或延缓耐药菌株的产生; (6)为减少药物毒性反应,联合应用以减少剂量。 12.严密察抗感染药物的毒副反应。如肾毒性、神经毒性、肝毒性、骨髓抑制性等。严格掌握小儿、老人及孕妇等特殊人群用药特点。 13.严格掌握抗感染药物的局部用药。 14.严格掌握抗感染药物的预防用药。 (1)避免无针对地以广谱抗感染药物及二、三线抗感染药物作为预防感染的手段。 (2)手术及侵袭性操作应以无菌操作为预防感染的主要手段。必须预防用药时,应采用“围术期”给药,术前30-60分钟单次足量给药,手术时间超过药物半衰期者可术中追加一次。并优先选用窄谱抗感染药物,尽可能避免以广谱抗感染药物特别是三线药物作为预防用药。不提倡联合预防用药。一类手术(除外术后体内保留人工合成材料者)原则上不得预防性使用抗感染药物。二类手术预防用药一般不超过3天,三类手术预防用药依病情而定。 (3)耐药后果严重的抗感染药物严禁作为预防用药。如万古霉素、泰能等。 15.强调综合治疗,提高机体免疫力,不过分依赖抗感染药物。 16.护士应了解各种抗感染药物的主要药理作用,准确执行医嘱,严格掌握配制要求,并观察病人用药后的反应。 17,重视药物的相互作用,特别是新药。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 第二条 本法所称标准(含标准样品),是指农业、工业、服务业以及社会事业等领域需要统一的技术要求。 标准包括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和团体标准、企业标准。国家标准分为强制性标准、推荐性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是推荐性标准。 强制性标准必须执行。国家鼓励采用推荐性标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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