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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恢复执行需要提交哪些材料
释义
    法律分析:恢复执行提交的资料如下:
    1、法院裁定中止案件申请恢复执行的,应当提交下列材料:原中止执行裁定(含债权申请执行凭证);中止后被执行人的履行;被执行人的财产线索等;
    2、申请法院恢复和解案件执行的,应当提交下列材料:执行和解协议;被执行人已履行的;被执行人未履行的;被执行人的下落和财产线索;
    3、法院裁定终止执行程序的案件申请恢复执行的,应当提交下列材料:原终止执行程序的裁定;裁定终止执行程序后被执行人再次履行的;被执行人的下落和财产线索。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二百三十条 在执行中,双方当事人自行和解达成协议的,执行员应当将协议内容记入笔录,由双方当事人签名或者盖章。
    申请执行人因受欺诈、胁迫与被执行人达成和解协议,或者当事人不履行和解协议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当事人的申请,恢复对原生效法律文书的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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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4/12/24 7:07:4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