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释义 | 法律分析:
 新版医保药品目录正式印发后,各省级医保部门要尽快将目录内谈判药品在本省级药品集中采购平台上直接挂网。督促指导有用药需求的定点医疗机构及时与药品企业签订协议,规范采购。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
 第二条 特殊管理药品是指除普通药品以外,分别规定有特殊管理办法的医疗用诊断或治疗药品,包括在临床过程中使用的 医疗用毒性药品、麻醉药品、精神药品及 放射性药品。
 第三条 医疗机构凭《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购用印鉴卡》从指定的定点批发企业购买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按需 做好购进计划,合理调配库存。
 第四条 对购进的特殊管理药品必须实行双人双验,验收至最小单元包装,并认真做好购进验收记录。
 第五条 特殊管理药品的外包装必须按照有 关规定印有规定的标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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