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代领商标证书需要什么资料 |
释义 | 代领商标证书需要哪些资料 委托他人代领商标注册证明的,需要提供的材料包括委托书、商标权人身份证明、被委托人身份证明等。 相关法律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实施条例》第五条当事人委托商标代理机构申请商标注册或者办理其他商标事宜,应当提交代理委托书。代理委托书应当载明代理内容及权限;外国人或者外国企业的代理委托书还应当载明委托人的国籍。 外国人或者外国企业的代理委托书及与其有关的证明文件的公证、认证手续,按照对等原则办理。 申请商标注册或者转让商标,商标注册申请人或者商标转让受让人为外国人或者外国企业的,应当在申请书中指定中国境内接收人负责接收商标局、商标评审委员会后继商标业务的法律文件。商标局、商标评审委员会后继商标业务的法律文件向中国境内接收人送达。 商标法第十八条所称外国人或者外国企业,是指在中国没有经常居所或者营业所的外国人或者外国企业。 一、商标注销的具体受理和审理是怎样的? (一)注销申请的受理 申请人可以直接到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局办理注销申请,也可以委托代理组织办理注销申请。根据《商标法》第十八条规定,外国人或外国企业应当委托国家认可的具有商标代理资格的组织代理。注销申请现不需要交纳任何商标规费。 注册人申请注销其注册商标或部分指定使用商品的,应提交下列文件: 1:注销申请书; 2:直接办理的,应附上申请人有效身份证件复印件,以及经办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3;委托代理组织办理的,除应上附申请人有效身份证件复印件外,还应附上商标代理委托书; 4:交回原《商标注册证》,不能交回的应说明原因; 5:共有商标的注册人申请注销时,应由代表人办理申请手续,但需要附上其他注册人的书面授权。 (二)注销申请的审查 注销申请符合以下规定的,商标局予以核准,发给相应的通知,并予以公告: 1:申请书填写内容完整、符合规定; 2:申请人名义与商标局档案登记的注册人名义一致; 3:名义不一致的,应附送登记机关出具的变更证明文件; 4:申请注销的商标有效注册商标; 5:申请部分注销的,其申请书填写的注销商品/服务项目与其注册时指定使用的商品/服务项目相符。 经审查,注销申请不符合上述规定的,不予核准,发给退回通知书。 二、商标异议复审申请书范本 商标: 类别: 初步审定号/国际注册号: 异议裁定发文号: 申请人名称: 通讯地址: 邮政编码: 联系人: 联系电话(含区号): 商标代理组织名称: 联系人: 联系电话(含区号): 被申请人名称: 地址: 同时/曾在哪些类别对 相同商标提出评审申请: 是否需要提交补充证据材料:是□;否□ 申请人章戳(签字)商标代理组织章戳 代理人签字: 年月日年月日 注:填写此申请书(首页)时请认真阅读背面的填写须知,并应按照须知要求提供相应文件材料。 填写须知 1.此申请书(首页)适用于依据《商标法》第三十三条第一款规定提出的商标异议复审申请。 2.具体评审请求、理由、事实依据及相关证据应按《商标评审规则》和所附《商标异议复审申请书》(正文样式)要求另附材料,连同此申请书(首页)一并提交。对部分商品或服务申请复审的,须在所附材料中具体列明。此申请书(首页)及有关附件需按照对方当事人的数量提交相应副本。 3.被异议商标为国际注册的,应在注册号前加“G”。 4.申请人为外国人或外国企业的,须填写准确的名称和有效的联系地址。 5.被申请人为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在此申请书中只填写其中一个被申请人的名称及地址,其他被申请人名称及地址应在所附材料中写明。 6.共同申请人或共有商标的当事人参加商标异议复审活动的,应当指定一人为代表人;共有商标的当事人没有指定代表人的,以其在商标注册申请书或商标注册簿中载明的顺序第一人为代表人。在此申请书(首页)申请人及其联系人或被申请人栏目中只填写代表人的名称、地址及其联系人、联系电话,其他共同申请人或共有商标的当事人应在所附材料中写明。代表人发生变更时须有被代表的当事人书面授权。 7.在中国有经常居所或者营业所的外国人或者外国企业授权其在中国的代表人办理商标异议复审事宜的,其代表人视为申请人的联系人,并在申请人的联系人、通讯地址、联系电话栏目中填写相应的内容。 8.申请人是否需要提交补充证据材料,请在相应的方框内划“√”。 9.未委托商标代理组织的,不需填写商标代理栏目。 10.收费标准:商标评审费1500元。邮寄办理的请通过银行汇款(不收邮局汇款),并将汇款单复印件附在此申请书后提交商标评审委员会。 |
随便看 |
|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