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招标公示期一般不得少于三天,招标公示期分以下三种情况:1、公开招标的工程建设项目应不少于3日。2、公开招标的政府采购项目要长期公示。3、公开招标的机电产品国际招标项目公示期不得少于3日。 招标公示期一般不得少于三天,招标公示期分以下三种情况: 1、公开招标的工程建设项目应不少于3日; 2、公开招标的政府采购项目要长期公示; 3、公开招标的机电产品国际招标项目公示期不得少于3日。 需要明确中标候选人公示与中标结果公示的不同,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招标人应当自确定中标人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提交招标投标情况的书面报告,招标人应当自收到评标报告之日起3日内公示中标候选人,公示期不得少于3日。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 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 由于以上中标候选人的公示环节,已经充分公布了中标候选人的信息,并保障了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提出异议的权利,因此中标结果的公示性质仅仅是一种告知性公示,只是向社会公布中标结果,因此对此也没有时间规定。 拓展资料:招标公告发布时间规定几天? 1、招标公告资格预审公告时间不应少于5个工作日,政府采购采用邀请招标方式采购的,招标采购单位应当在省级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指定的政府采购信息媒体发布资格预审公告,公布投标人资格条件,资格预审公告的期限不得少于7个工作日,投标人应当在资格预审公告期结束之日起3个工作日前,按公告要求提交资格证明文件。招标采购单位从评审合格投标人中通过随机方式选择3家以上的投标人,并向其发出投标邀请书。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五十四条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招标人应当自收到评标报告之日起3日内公示中标候选人,公示期不得少于3日。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