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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专利诉讼注意事项有哪些?
释义
    专利诉讼注意事项:
    首先,依被告住所地确定管辖法院。被告住所地的人民法院具有专利案件管辖权,由被告住所地的人民法院管辖。
    如果被告住所地的人民法院没有管辖权的,由被告住所地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所在地的中级人民法院管辖。
    其次,依侵权行为地确定管辖法院。侵权行为地不仅包括侵权行为的实施地,也包括侵权结果的发生地。
    1、原告仅起诉制造者的,侵权产品的制造地与销售地不一致的,制造地的人民法院有管辖权。
    2、原告同时起诉制造者和销售者的,制造地和销售地的人民法院都有管辖权。
    3、销售者是制造者的分支机构的,原告向销售地的人民法院起诉制造者的制造、销售行为的,销售地人民法院有管辖权。
    专利侵权的赔偿金额怎么确定?
    按照现在的法律规定以及相关的司法解释的规定,在专利侵权赔偿的诉讼案件当中,对于专利侵权赔偿数额的确定依然要按照以下方式确定:
    1、权利因被侵权所遭受到的损失;
    2、权利人因为侵权所获得的利益;
    3、专利许可使用费的合理倍数,一般参照该专利许可使用的一到三被合理的赔偿数额;
    4、法定赔偿金,一般是在人民币五千元以上到三十万元以下来确定赔偿的金额,最多的不能超过人民币五十万元。
    一、知识产权纠纷的管辖范围
    1、知识产权法院管辖规定
    根据该规定,知识产权法院管辖所在市辖区内的下列第一审案件:
    (1)专利、植物新品种、集成电路布图设计、技术秘密、计算机软件民事和行政案件;
    (2)对国务院部门或者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所作的涉及著作权、商标、不正当竞争等行政行为提起诉讼的行政案件;
    (3)涉及驰名商标认定的民事案件。
    2、其他知识产权纠纷地域管辖
    (1)专利侵权管辖:因侵犯专利权行为提起的诉讼,由侵权行为地或者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侵权行为地包括:被诉侵犯发明、实用新型专利权的产品的制造、使用、许诺销售、销售、进口等行为的实施地;专利方法使用行为的实施地,依照该专利方法直接获得的产品的使用、许诺销售、销售、进口等行为的实施地;外观设计专利产品的制造、许诺销售、销售、进口等行为的实施地;假冒他人专利的行为实施地。上述侵权行为的侵权结果发生地。
    (2)商标侵权管辖:因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行为提起的民事诉讼,由侵权行为的实施地、侵权商品的储藏地或者查封扣押地、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侵权商品的储藏地,是指大量或者经常性储存、隐匿侵权商品所在地;查封扣押地,是指海关、工商等行政机关依法查封、扣押侵权商品所在地。
    (3)版权侵权管辖:因侵犯著作权行为提起的民事诉讼,由侵权行为的实施地、侵权复制品储藏地或者查封扣押地、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侵权复制品储藏地,是指大量或者经营性储存、隐匿侵权复制品所在地;查封扣押地,是指海关、版权、工商等行政机关依法查封、扣押侵权复制品所在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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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4/12/27 23:54: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