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酒店行李寄存规则 |
释义 | 法律分析:一、本酒店免费为住店客人提供行李寄存服务,寄存行李时请出示房卡,行李寄存期限为最长不超过三个月,非住店客人行李寄存最长期限为三天,逾期将视为无人 领取物品处理,如超过以上时限将收取相关费用。 二、严禁存放枪支,爆炸品,易燃品,毒品和腐蚀性,放射性物品等物品三、寄存易碎,易污染物品时, 应事先声明,如果发生损坏或污染他人物品,本酒店不负任何责任,由寄存客人承担赔偿。 四、机密文件,保密图纸等重要资料,各种现金,有价票证和金银首饰,电子类产品等贵重物品不予寄存。如有掺入包裹内寄存,一旦丢失,本店酒不负任何责任。 五、寄存食品类物品时,在行李寄存期限内,如有发生腐烂,异味的或己过期的食品,本酒店将不负责并有权做弃品处理,(水果篮、蛋糕、点心寄存时间最长时限为8小时,鲜活类包括海鲜等有气味食品及冷冻品不提供寄存服务)。 六、寄存的行李原则上须加封,加锁,对寄存者不愿加封,加锁的行李的内含物品,如有丢失本酒店不负责任。 七、行李寄存凭证应胺善保管,领取行李时,请出示此任证,由酒店工作人员核对无误后方可取走。如行李寄存凭证遗失或被他人冒领,本酒店不负责任。 八、行李丢失酌情赔偿,(因酒店员工疏忽而造成)单件行李最高赔偿额不超过壹千元人民币。 法律依据:《酒店寄存行李管理细则三》 第3条 对客服务 1.行李员在接收客人寄存行李时,若发现有不易管理或易碎、易燃物品,应向客人说明情况或建议客人同有关部门联系。 2.行李员为客人搬运行李时要小心,不准乱抛、脚踢行李,也不能坐在行李上。 3.行李员寄存行李的记录要详细完整,存入人和收取人都要做详细记录,并让客人在标签上签名确认。 4.行李员寄存前与客人核对行李件数,并做简单检查,发现有破损应及时向客人说明。 第4条 后续工作 1.行李员把易碎物品挂上“小心轻放”标志,把行李寄存卡上联挂在行李明显处,并集中放入行李房。 2.行李员收到的行李要在当班时存放好,不要留给下一班。 3.行李员要经常检查行李存放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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